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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建设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建设运行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沧州“图书馆之城”高质量

建设运行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优质资源直达基层,在我市“图书馆之城”现有建设运行基础上,制定了若干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任务目标

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基础、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城乡公共阅读服务格局。通过科学布局实体阅读空间、数字平台和流动服务设施,健全覆盖市中心城区、县、乡、村四级的图书馆服务网络,大幅提升阅读服务覆盖度、资源利用率与群众参与度,推动图书馆阅读服务的网格化、均等化、便捷化,最终形成全市范围内互联互通、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公共阅读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二、工作举措

(一)构建城乡四级公共图书馆服务新体系

以沧州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县级公共图书馆为区域总馆,乡镇(街道)图书室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其他基层公共阅读设施为服务点。在中心馆的指导下,通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市县的公共阅读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消除公共图书馆服务盲区。

1.实施中心城区“1+N+X”服务网络织密工程。依托1个中心馆(沧州市图书馆)、N类实体阅读空间(“遇书房”城市分馆、城市书吧、城市阅读空间、社区“一卡通”阅读服务站、流动图书馆和共享图书馆等)和X种数字阅读载体(“遇书房”城市知识驿站、城市阅读微空间等),按人口密度与需求合理布局服务点位,在学校、社区、街角、商圈等公共区域加快设施嵌入,构建中心城区“15分钟阅读生态圈”。扩展数字阅读和线上服务覆盖度,推动图书通借通还和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完成时限:2028年6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沧县人民政府、运河区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管委会、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实施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贯通工程。推行以县级总馆统筹的总分馆管理模式,实施总分馆管理服务人员标准化培训,推进图书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不含农家书屋),逐步实现总分馆全面通借通还,有效提升县级区域内图书馆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均等化水平。〔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施乡镇(街道)标准化分馆攻坚计划。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兴办的图书馆(室)、分馆、城市书房及狮城乡村书吧等乡镇级公共阅读空间,推进乡镇公共图书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通各类公共阅读空间借还功能壁垒,逐步实现图书通借通还。〔完成时限:2027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实施村(社区)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通行动。以群众阅读需求为导向,推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阅读新空间功能提升。结合居民年龄结构和生产生活特点,精准配置文献资源,简化借阅流程,提升服务便捷性。在此基础上,逐步打通优质图书资源交流通道,基本消除农村公共阅读服务盲区,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便捷、优质、普惠的公共阅读服务。〔完成时限:2027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拓展服务网络,树立优质服务新标杆

5.科学布局公共阅读新空间。在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小区底商、书店、商场等场所设立分馆、书吧或图书流通站等阅读平台。打造“遇书房”系列阅读空间品牌,计划建成城市分馆(书吧)23个,城市知识驿站7个,城市阅读微空间200个,流动图书馆1个,共享图书馆1个,让公共阅读深度渗透城市文化肌理。(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沧县人民政府、运河区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管委会、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6.优化结构性开放时间标准。延长中心馆及部分“遇书房”城市分馆(书吧)夜间开放时长。联动文化集市,探索“弹性开放制”,中心馆沧州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64小时,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遇书房”城市分馆(书吧)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2小时,鼓励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遇书房”流动图书馆每年开展基层流动服务不低于60次。县级总馆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56小时。乡镇(街道)及狮城书房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2小时。〔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持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在中心城区图书馆服务平台,每年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及阅读推广等活动不少于500场次。建设主题文化空间集群,依托地方文献、专题文献等特色资源创建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主题文化空间,集图书借阅、非遗展示、阅读推广活动、文化交流等功能为一体,提供特色服务。鼓励建立专家学者库,探索系统性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梳理本土历史文献与典籍,将学术成果转化为空间特色,为空间注入文化灵魂,有效满足市民多元文化需求。〔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推进“冀图邮书”项目提质增效。建设专用物理书库不少于3个,上线文献总量不少于6.5万册,中心城区线下邮政服务点不少于9个,实现“冀图邮书”项目线下网点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全覆盖,鼓励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专门的宣传服务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共建共享优质学术资源。共建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参考咨询平台,推动学术资源社会共享,实现知识普惠与科学文化广泛传播,提升公众信息获取与自主学习水平。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农村延伸,依托县乡图书馆总分馆、乡村书吧等场所打造学习交流空间,探索将专业学术资源转化为通俗实用的知识内容,通过举办系列讲座、研讨交流开展普及活动,增强基层工作者和农民群体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知识动力。〔完成时限:2027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开展精细化人文关怀服务。县级以上图书馆为残障人士提供触觉图书与语音导航服务,提升无障碍阅读;开设老年人“数字扫盲班”,提升信息能力;为农民工群体推送实用图书资源,提供借阅帮助。鼓励依托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建立流动服务点,开展农业技术、健康知识等主题读物巡展。探索精准调研与定制化图书采购,切实满足农村居民阅读需求。〔完成时限:2028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多维创新,拓展文旅融合新场景

11.探索构建智慧化文化体验空间。在中心馆沧州市图书馆通过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全息影像等技术,打造“运河数字图书馆”,提供沉浸式互动体验服务。鼓励引入公共图书馆AI数字人导览员,提供多语言实时交互服务,基于用户兴趣精准推荐图书、活动与专业内容,增强读者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完成时限:2030年6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拓展阅读服务场景。建立“沧州文旅数字资源库”,发挥公共图书馆文旅融合推动作用,联合景区、博物馆、非遗保护中心等,整合沧州大运河文化、武术、杂技等特色资源,提供数字文献、展览等一站式服务。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终端覆盖,在景区游客中心、交通枢纽、酒店等重点场所,布局“遇书房”城市知识驿站或阅读微空间,提供电子书扫码借阅服务。打造“书香沧州”主题研学游线路,推出“大运河文化之旅”“武术与杂技传承研学”“诗经故乡深度行”等特色项目,整合文化资源、创新体验场景,增强互动吸引力,推动文化、旅游与教育深度融合,助力沧州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与品牌塑造。在中心城区每年举办各类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及阅读推广等活动不少于500场次。〔完成时限:2028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汇聚多元力量,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

13.科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评估机制。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之城”建设、管理与运营;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冠名共建特色主题图书馆,企业、团体等冠名共建乡镇(街道)分馆,纳入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从目的诉求、经济实力、社会责任感、合作意愿及资质合规性等维度,综合评价参与方能力;推动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权责与违约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服务绩效评估体系,保障合作项目运行稳定、服务持续、效能提升。〔完成时限:2028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打造“繁星计划”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公共图书馆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融入沧州市基层文化志愿者“繁星计划”,打造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品牌。〔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多元触达提升品牌影响力。更广泛触达生活场景,增强图书馆服务价值与文化功能的社会链接,提升民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感知度与参与度,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与社交平台资源,多元联动、协同发力,提升“图书馆之城”品牌影响力。〔完成时限:2026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政策保障

16.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合力推动“图书馆之城”项目建设与持续运行服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与运行,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市教育局指导高校图书馆积极探索开展文献资源面向社会参考咨询服务。〔完成时限:2028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

17.构建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各级各类阅读平台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岗位培训,按照适才适用的原则配备岗位人员,完善考核奖励机制,科学评价业绩,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拓展人才引进途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探索建立图书馆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招募和培养一批社会文化辅导员和阅读推广志愿者,为群众提供专业公益文化服务。中心馆沧州市图书馆为“图书馆之城”项目从业人员每年提供专业业务培训课程不少于42学时,为图书馆志愿者每年提供基础服务和业务培训课程不少于8学时。〔完成时限:2027年12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府保障制度

18.中心城区图书馆阅读平台所需建设与运行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效能。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基础、社会资本有益补充的建设与运行模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完成时限:2027年12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