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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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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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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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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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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政办字〔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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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5-29
- 主题词:
-
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要求,健全完善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编制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根据《事项清单》范围,2025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作相应调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细化实施规范。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完成的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于2025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逐项明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证件名称等要素,并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实施统一管理,要及时更新发布办事指南,规范开展审批服务。
三、协同推进依法实施。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不得随意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同时,要协同做好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事项的衔接匹配。坚持做好业务办理系统、“冀时办”移动端及自助端等应用平台的对接联调,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准、统一、协调。
四、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对已委托、下放下级实施的事项,要做好制式证照移交、平台账号开通、配套资源授权等工作。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与办理结果实时共享。
附件: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共计1063项,其中:行政许可386项、行政备案259项、行政确认97项、行政裁决14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4项、其他行政权力93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60项)
序号 |
省级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审批(行使)层级 |
实施机关 |
监管主体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事项备注 |
|
1 |
省档案局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
|
2 |
省档案局 |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
|
3 |
省档案局 |
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
|
|
4 |
省档案局 |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
|
|
5 |
省档案局 |
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的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
|
|
6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管理条例》 |
|
|
7 |
省新闻出版局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
8 |
省新闻出版局 |
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河北省“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冀扫黄打非联字〔2020〕2号) |
|
|
9 |
省新闻出版局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
|
10 |
省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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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省新闻出版局 |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县级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管理条例》 |
|
|
12 |
省新闻出版局 |
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县级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
13 |
省新闻出版局 |
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出版物销售活动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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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省新闻出版局 |
终止出版物发行经营活动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县级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
15 |
省电影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县级 |
县级电影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电影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
|
16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民宗局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
17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民宗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省级权限由市级、县级初审;市级权限由县级初审 |
|
18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宗教部门 |
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
19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宗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县级宗教部门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省级权限由市级、县级初审;市级权限由县级初审 |
|
20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宗教部门 |
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
21 |
省宗教事务局 |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民宗局会同市公安局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
22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
23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24 |
省宗教事务局 |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
25 |
省宗教事务局 |
担任或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宗局、县级宗教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
26 |
省侨办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委统战部(侨办) |
市委统战部(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受理转报 |
|
27 |
省侨办 |
归侨职工退休生活补贴审批 |
行政确认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委统战部(侨办)、县级侨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委统战部(侨办)、县级侨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
|
|
28 |
省侨办 |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委统战部(侨办)、县级侨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委统战部(侨办)、县级侨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
|
29 |
省侨办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确认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 |
市委统战部(侨办) |
市委统战部(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
|
30 |
省侨办 |
华侨身份证明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 |
市委统战部(侨办) |
市委统战部(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
|
31 |
省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委编办、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或行政审批局 |
市委编办、县级机构编制部门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
32 |
省委编办 |
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委编办、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委编办、县级机构编制部门 |
《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 |
|
|
33 |
省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投资项目核准”“稀土冶炼分离、稀土深加工项目核准”实施与监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
|
34 |
省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
|
35 |
省发展改革委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电力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
|
36 |
省发展改革委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37 |
省发展改革委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发改委、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38 |
省发展改革委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政府投资条例》 |
|
|
39 |
省发展改革委 |
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 |
市发改委 |
市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
40 |
省发展改革委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
|
41 |
省发展改革委 |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42 |
省发展改革委 |
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43 |
省发展改革委 |
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44 |
省发展改革委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
|
45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
|
46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发改委、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
|
47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熏蒸作业熏蒸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发改委、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发改委、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
|
48 |
省教育厅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49 |
省教育厅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
|
50 |
省教育厅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
51 |
省教育厅 |
校车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政府(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县级教育部门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52 |
省教育厅 |
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
|
53 |
省教育厅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乡级 |
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
54 |
省教育厅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教育部门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 |
|
|
55 |
省教育厅 |
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表彰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
|
|
56 |
省教育厅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
|
57 |
省教育厅 |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
|
58 |
省教育厅 |
教育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59 |
省教育厅 |
除省管权限范围内高等学校举办本专科函授教育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教高三字〔1987〕002号) |
|
|
60 |
省教育厅 |
中等职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 |
|
|
61 |
省教育厅 |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
|
62 |
省教育厅 |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历史数据变更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
|
63 |
省教育厅 |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
|
64 |
省教育厅 |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咨询及办理 |
公共服务 |
县级 |
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
65 |
省教育厅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66 |
省教育厅 |
民办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67 |
省教育厅 |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68 |
省教育厅 |
民办学校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69 |
省教育厅 |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70 |
省教育厅 |
省属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市、县所属卫生类学生学历学籍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1〕1号) |
|
|
71 |
省科技厅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行政确认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科技局 |
市科技局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
|
72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省级授权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实施 |
|
73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省级授权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实施 |
|
74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省级授权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实施 |
|
75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省级授权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实施 |
|
76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收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
|
77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
|
78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
|
79 |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对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印制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80 |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民族成份变更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81 |
省公安厅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
82 |
省公安厅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
83 |
省公安厅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
84 |
省公安厅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
85 |
省公安厅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
|
86 |
省公安厅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
87 |
省公安厅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
|
88 |
省公安厅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初审转报 |
|
89 |
省公安厅 |
保安员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
90 |
省公安厅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91 |
省公安厅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启运地)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
|
92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3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4 |
省公安厅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5 |
省公安厅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6 |
省公安厅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7 |
省公安厅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8 |
省公安厅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99 |
省公安厅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
|
100 |
省公安厅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01 |
省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
102 |
省公安厅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103 |
省公安厅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104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05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06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07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08 |
省公安厅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
109 |
省公安厅 |
非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10 |
省公安厅 |
户口迁移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
111 |
省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行政许可 |
省级、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
112 |
省公安厅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113 |
省公安厅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14 |
省公安厅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
115 |
省公安厅 |
普通护照签发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国家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116 |
省公安厅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国家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117 |
省公安厅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国家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118 |
省公安厅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国家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119 |
省公安厅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国家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120 |
省公安厅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港澳居民通行证的换发、补发工作)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国家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121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122 |
省公安厅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123 |
省公安厅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公安派出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
124 |
省公安厅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公安派出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
|
125 |
省公安厅 |
核发居住证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公安派出所 |
县级公安机关 |
《居住证暂行条例》 |
|
|
126 |
省公安厅 |
暂住人口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公安派出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
127 |
省公安厅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公安派出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
|
128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29 |
省公安厅 |
机动车驾驶人取消考试预约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30 |
省公安厅 |
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31 |
省公安厅 |
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
|
132 |
省公安厅 |
丢失、损毁、过期补(换)领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 |
公共服务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公通字〔1994〕62号) |
|
|
133 |
省公安厅 |
核准查询、查阅、复印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
134 |
省公安厅 |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共服务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 |
|
|
135 |
省公安厅 |
开具户籍类证明 |
公共服务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
136 |
省公安厅 |
申领驾驶证电子版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37 |
省公安厅 |
申请(取消)延期审验教育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38 |
省公安厅 |
申请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39 |
省公安厅 |
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40 |
省公安厅 |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141 |
省公安厅 |
异常选号资料修改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
|
|
142 |
省公安厅 |
保安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
143 |
省公安厅 |
保安培训单位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
144 |
省公安厅 |
爆破作业项目合同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2〕240号) |
|
|
145 |
省公安厅 |
废旧金属经营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
|
146 |
省公安厅 |
国际联网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
|
147 |
省公安厅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
148 |
省公安厅 |
旅馆变更登记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
|
149 |
省公安厅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
|
150 |
省公安厅 |
印章刻制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
|
151 |
省公安厅 |
娱乐场所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
|
152 |
省公安厅 |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
153 |
省公安厅 |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化学品储存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54 |
省公安厅 |
道路运输企业聘用机动车驾驶人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155 |
省公安厅 |
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戒毒条例》 |
|
|
156 |
省公安厅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
157 |
省公安厅 |
集会、游行、示威人员佩戴标志式样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
|
158 |
省公安厅 |
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59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购销情况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60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进出口情况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
|
|
161 |
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62 |
省公安厅 |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治疗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戒毒条例》 |
|
|
163 |
省公安厅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接待训练、比赛等射击活动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
|
|
164 |
省公安厅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剩余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65 |
省公安厅 |
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
|
166 |
省公安厅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
|
|
167 |
省公安厅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转产、停产停业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库存处置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
|
|
168 |
省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
169 |
省公安厅 |
公章刻制业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
|
170 |
省公安厅 |
开锁业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
|
|
171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172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
173 |
省民政厅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
174 |
省民政厅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 |
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级受理、初审 |
|
175 |
省民政厅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县级有关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有关部门 |
《地名管理条例》 |
|
|
176 |
省民政厅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
县级民政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
177 |
省民政厅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行政给付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
|
178 |
省民政厅 |
临时救助 |
行政给付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 |
县级民政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超过乡镇审批额度的,由乡级受理、初审 |
|
179 |
省民政厅 |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 |
县级民政部门 |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224号) |
|
|
180 |
省民政厅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 |
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
181 |
省民政厅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 |
县级民政部门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乡级受理、初审 |
|
182 |
省民政厅 |
慈善组织认定 |
行政确认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
183 |
省民政厅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84 |
省民政厅 |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85 |
省民政厅 |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查验) |
县级民政部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4号) |
乡级受理、查验 |
|
186 |
省民政厅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查验) |
县级民政部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乡级受理、查验 |
|
187 |
省民政厅 |
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 |
县级民政部门 |
《婚姻登记条例》 |
|
|
188 |
省民政厅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 |
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89 |
省民政厅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 |
县级民政部门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
|
190 |
省民政厅 |
特困人员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 |
县级民政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乡级受理、初审 |
|
191 |
省民政厅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 |
县级民政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乡级受理、初审 |
|
192 |
省民政厅 |
社会救助先进表彰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
193 |
省民政厅 |
慈善表彰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
194 |
省民政厅 |
骨灰寄存申请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8〕4号) |
|
|
195 |
省民政厅 |
开具火化证明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 |
|
|
196 |
省民政厅 |
办理遗体外运手续(不涉及港澳台遗体运送)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 |
|
|
197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 |
|
|
198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 |
|
|
199 |
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200 |
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
201 |
省民政厅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
202 |
省民政厅 |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
203 |
省民政厅 |
慈善信托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
204 |
省民政厅 |
养老机构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
205 |
省司法厅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国家级 |
市司法局((受理)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
受理转报 |
|
206 |
省司法厅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初审转报 |
|
207 |
省司法厅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208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初审转报 |
|
209 |
省司法厅 |
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初审转报 |
|
210 |
省司法厅 |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初审转报 |
|
211 |
省司法厅 |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法律援助条例》 |
|
|
212 |
省司法厅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未设立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
|
213 |
省司法厅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行政给付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14 |
省司法厅 |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
行政确认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15 |
省司法厅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
|
216 |
省司法厅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
|
217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 |
|
|
218 |
省司法厅 |
公证机构设立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
219 |
省司法厅 |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
|
220 |
省司法厅 |
换(补)发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证书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
|
|
221 |
省司法厅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许可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
|
222 |
省司法厅 |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23 |
省司法厅 |
办理公证事项和事务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由市级公证机构实施)、县级公证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
224 |
省司法厅 |
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
|
|
225 |
省司法厅 |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审查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26 |
省司法厅 |
代拟法律文书援助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27 |
省司法厅 |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28 |
省司法厅 |
民事诉讼代理援助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29 |
省司法厅 |
刑事辩护援助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30 |
省司法厅 |
刑事代理援助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31 |
省司法厅 |
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32 |
省司法厅 |
法律咨询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
|
233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
|
|
234 |
省司法厅 |
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 |
市司法局;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司法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
村级受理 |
|
235 |
省司法厅 |
人民调解服务 |
公共服务 |
乡级、村级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
|
236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237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238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
|
239 |
省司法厅 |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及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
240 |
省财政厅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财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241 |
省财政厅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
|
242 |
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
243 |
省财政厅 |
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财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财政部门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
|
244 |
省财政厅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
|
245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246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
|
247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248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249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250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251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注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252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创业服务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
|
|
253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
|
254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255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工伤保险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
256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乡级、村级受理 |
|
257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 |
|
|
258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技能人员评价管理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
259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就业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
|
260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
|
261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劳动关系协调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集体合同规定》 |
|
|
262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
|
|
263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
|
|
264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
|
265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社会保险登记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
|
266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
|
267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失业保险服务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 |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
|
268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269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养老保险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
部分权限乡级办结;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
|
270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
|
|
271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
|
272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
|
273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职业培训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
|
274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 |
|
|
275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劳动用工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0号) |
|
|
276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企业年金办法》 |
|
|
277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企业年金办法》 |
|
|
278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人社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企业年金办法》 |
|
|
279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280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281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核准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
|
|
282 |
省自然资源厅 |
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港航局、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港航局、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
|
|
283 |
省自然资源厅 |
地图审核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图管理条例》 |
|
|
284 |
省自然资源厅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285 |
省自然资源厅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286 |
省自然资源厅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87 |
省自然资源厅 |
海域使用审核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港航局、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港航局、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
|
288 |
省自然资源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
|
289 |
省自然资源厅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
290 |
省自然资源厅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审核)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乡级受理、审核 |
|
291 |
省自然资源厅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
292 |
省自然资源厅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93 |
省自然资源厅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乡规划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94 |
省自然资源厅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95 |
省自然资源厅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
296 |
省自然资源厅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
行政确认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
|
297 |
省自然资源厅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98 |
省自然资源厅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
|
299 |
省自然资源厅 |
乡村建设规划核实 |
行政确认 |
乡级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
|
300 |
省自然资源厅 |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
301 |
省自然资源厅 |
海域使用权争议行政调解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港航局、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
市港航局、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
|
302 |
省自然资源厅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县级政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按职责分工承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
|
|
303 |
省自然资源厅 |
草原权属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 |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县级政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承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
304 |
省自然资源厅 |
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
|
305 |
省自然资源厅 |
建设项目用海预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港航局、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港航局、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 |
|
|
306 |
省自然资源厅 |
测绘作业证办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
|
307 |
省自然资源厅 |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土地复垦条例》 |
|
|
308 |
省自然资源厅 |
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审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309 |
省自然资源厅 |
规划条件核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310 |
省自然资源厅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修改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
|
311 |
省自然资源厅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
|
312 |
省自然资源厅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土地复垦条例》 |
|
|
313 |
省自然资源厅 |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
|
314 |
省自然资源厅 |
地质灾害监测查询 |
公共服务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
|
315 |
省自然资源厅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316 |
省自然资源厅 |
支取土地复垦费用 |
公共服务 |
县级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
|
|
317 |
省自然资源厅 |
测绘项目备案登记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河北省测绘航空摄影管理规定》 |
|
|
318 |
省自然资源厅 |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
行政备案 |
乡级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
|
|
319 |
省自然资源厅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
|
|
320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21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重点保护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22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县级实施 |
|
323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
|
324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
325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26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
|
327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
328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部分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29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初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县级初审、市级二审 |
|
330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
|
331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采集标本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主管部门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332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行政审批局(由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初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主管部门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县级初审;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333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县级初审;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334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收购、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行政审批局(由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初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主管部门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县级初审;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335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336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在草原上采集麻黄草、金莲花、二色补血草(干枝梅)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 |
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337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退耕还林补贴申领 |
行政给付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 |
县级林草部门 |
《退耕还林条例》 |
|
|
338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
339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核定草原载畜量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
340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草原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
341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营利性治沙验收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
|
342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
行政裁决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
343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有关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
|
|
344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
345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
346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
347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
348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
|
349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猎捕情况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
350 |
省林业和草原局 |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林草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
351 |
省生态环境厅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
352 |
省生态环境厅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
353 |
省生态环境厅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
354 |
省生态环境厅 |
排污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
355 |
省生态环境厅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
356 |
省生态环境厅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
357 |
省生态环境厅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
|
358 |
省生态环境厅 |
辐射安全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
359 |
省生态环境厅 |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
|
|
360 |
省生态环境厅 |
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冀环办字函〔2020〕275号) |
|
|
361 |
省生态环境厅 |
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确认手续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字〔2015〕133号) |
|
|
362 |
省生态环境厅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
363 |
省生态环境厅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
364 |
省生态环境厅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完成后的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
365 |
省生态环境厅 |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
366 |
省生态环境厅 |
暂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收贮(回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
367 |
省生态环境厅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
368 |
省生态环境厅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
369 |
省生态环境厅 |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污染的建设用地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
370 |
省生态环境厅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变化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
371 |
省生态环境厅 |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
|
|
372 |
省生态环境厅 |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
|
|
373 |
省生态环境厅 |
HCFCs销售、使用企业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
|
|
374 |
省生态环境厅 |
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
|
|
375 |
省生态环境厅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
376 |
省生态环境厅 |
入海排污口位置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
|
377 |
省生态环境厅 |
排污登记 |
行政备案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
|
37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文广旅局批准、县级城乡规划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37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文广旅局批准、县级城乡规划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38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文广旅局批准、县级城乡规划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38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
38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住建局(部分专业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批)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8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
38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8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8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38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
|
38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
市城管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
38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39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39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39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39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
|
39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镇排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39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
|
39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燃气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
39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
39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市级、县级市政工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
市城管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
39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
40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绿化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绿化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40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绿化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绿化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
|
40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
40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
40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40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40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40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40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乡级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
40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
41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
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41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核定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供热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 、县级供热主管部门 |
《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 |
省地方性法规自设事项 |
|
41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租赁补贴申领 |
行政给付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初审)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乡级受理、初审 |
|
41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
|
41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公有住房出售方案核定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违反规定突击分房和低价出售公有住房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4号) |
|
|
41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公有住房售房款使用确认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 |
|
|
41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
|
41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
41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产信息查询及预查封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 |
|
|
41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产实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
|
42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
42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42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
|
|
42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 |
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
|
42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
|
42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初审)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乡级受理、初审 |
|
42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
|
42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物业管理条例》 |
|
|
42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乡级、村级受理 |
|
42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夜间建筑施工证明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生态环境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
|
43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定、拨付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
|
43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公积金贷款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公积金提取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公积金缴存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缓缴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3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单位缴存比例在5%以下)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4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
44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
44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签发《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 |
|
|
44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保障性住房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建保〔2012〕158号) |
|
|
44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 |
|
|
44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审批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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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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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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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城建档案查询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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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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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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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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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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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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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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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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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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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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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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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招标文件备案(实施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除外)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河北省建筑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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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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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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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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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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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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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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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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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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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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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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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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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管局、县级城管执法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城管执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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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管局、县级园林绿化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园林绿化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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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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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管局、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管局、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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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行政备案 |
县级、乡级 |
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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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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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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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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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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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
省交通运输厅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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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
省交通运输厅 |
涉路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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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
省交通运输厅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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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
省交通运输厅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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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
省交通运输厅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行政许可 |
县级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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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
省交通运输厅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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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
省交通运输厅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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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
省交通运输厅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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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
省交通运输厅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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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
省交通运输厅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级 |
市港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