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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0000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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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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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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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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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运河区友汇便利店销售的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情况核查处置报告
- 主题词:
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运河区友汇便利店销售的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情况核查处置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检单位:运河区友汇便利店。抽检日期:2025年10月13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销售以上食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