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我局对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进行动态管理,现对《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2025年第一季度)(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自2025年1月3日0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9时结束。自2025年1月10日9时0分0秒起接收申请。
为确保零售许可新办的公平、公正、公开,在零售许可证新办过程中执行以下原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以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局端)显示的申请时间为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2.在公告期届满前,各网格单元均视为办证容量已满,无可办证数量。
3.公告期结束后,在有办证容量的网格单元内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的,按照可办证数量进行办理;无办证容量的网格单元不再审批发放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24年度未被占用的定向投放指标,本季度继续适用。
4.本季度内各网格单元因歇业、收回、审批注销等退出的零售点数量,将调配至下阶段相应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本季度不再对可办证数量进行调整。
本公告由沧州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沧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2025年第一季度)
沧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