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我局对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进行动态管理,现对《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2024年第四季度)等信息(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9时结束。自2024年10月18日9时0分0秒起接收申请。
为确保零售许可新办的公平、公正、公开,在零售许可证新办过程中执行以下原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以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局端)显示的申请时间为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2.在公告期届满前提交申请的,适用各网格单元第三季度剩余可办证额度办理。
3.公告期结束后,在办证容量未饱和的网格单元内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的,按照可办证数量进行办理;办证容量已饱和的网格单元不再审批发放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季度定向投放指标未被占用的,本季度继续适用。
4.本季度内各网格单元因歇业、收回、审批注销等退出的零售点数量,不计入本季度可办证数量。综合梳理各网格单元容量情况后,在下季度对可办证数量进行调整。
本公告由沧州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沧州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2024年第四季度)
2.沧州市烟草专卖局2024年第四季度网格单元信息调整明细表
沧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