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举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嘉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周文涛

嘉宾:

利用管制科三级主任科员 刘伟

嘉宾:

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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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24日上午,沧州市举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互动实录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文涛先生,利用管制科三级主任科员刘伟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周文涛副局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文涛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感谢大家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下面,我就全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我局始终把保障项目用地摆在首要位置,主动作为、优化服务,统筹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在保障重点项目、工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用地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成效。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征地组卷上报的重点项目、工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全部保障,子牙新河黄骅段治理工程、北排河黄骅段治理工程、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等增发国债项目,华北智算中心、任丘热电二期、国华绿港氢城等重大项目用地均及时获得用地批复,全市申请用地的65个省重点项目、431个市重点项目、面积6.46万亩全部得到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为推进工作开展,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集中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倾斜。主动对接发改、商务、工信等部门,提前掌握项目进展和用地需求,积极申报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由国家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24年,配合发改部门先后申报了3批重大项目,子牙新河黄骅段治理工程、北排河黄骅段治理工程、任丘至黄骅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了2024年省重大项目清单,获得国家保障项目用地指标约240亩。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鼓励各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实行工业用地地价鼓励支持政策,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通过设立科学合理、区域差异、动态调整的规划、环境、能耗、经济类等指标,变“拼地价”为“对标准”,努力实现土地等项目。自实行以来,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648宗、面积2.51万亩。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实行“全程盯办、专班推进、领导包联、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用地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开辟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办、快审快批,确保5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用地报批材料审查上报,全面提升用地审批服务效能,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快落地。

  下一步,我局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进一步主动作为、强化担当,创新举措、优化服务,确保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周文涛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您好,刚才提到我市申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能否介绍一下什么类型项目可以申报省重大项目及我市具体相关情况?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刘伟先生回答。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管制科三级主任科员  刘伟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申报河北省重大项目,应纳入省重点前期项目管理或已列为202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省政府确定的符合单独选址要求的能源、战略性矿产、交通、水利、军事设施重大项目;②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③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明确项目选址布局;④当年确需新增建设用地,且能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自2020年政策执行以来,我局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动态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建设用地需求,联合市发改委及时申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保障用地计划指标。目前,全市共有57个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获得国家保障用地指标约6.71万亩。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继续提问。

  记者:您好,大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是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能否简要介绍下我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刘伟先生回答。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管制科三级主任科员  刘伟

  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对拟建设项目相关区域进行统一评估,明确建设项目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标准作为前置条件,竞得用地企业按照履约承诺标准进行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

  2022年,我市市直14部门联合印发了《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由地方政府开展区域评估,通过设立科学合理、区域差异、动态调整的规划、环境、能耗、经济类等指标,统一纳入出让条件,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变“拼地价”为“对标准”,实现了土地等项目。自实行以来,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648宗、面积2.51万亩。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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