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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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总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3类、28项)

一、行政许可

共0项

二、行政备案

共0项

三、行政给付

共0项

四、行政确认

共0项

五、行政奖励

共0项

六、行政裁决

共0项

七、其他类

共0项

八、行政处罚

共23项

1

1

对小额贷款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

2

2

对典当行经营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典当行经营动产抵押业务;典当行经营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典当行有对外投资行为;典当行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典当行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的行政处罚

3

3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行政处罚

4

4

对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行政处罚

5

5

对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跨省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的行政处罚

6

6

对融资担保公司变更相关事项未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备案 ,或者变更后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7

7

对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的行政处罚

8

8

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与其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规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未按照规定提取相应的准备金。 自有资金的运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定的行政处罚

9

9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按要求报送文件和资料、业务开展情况和重大风险事件的行政处罚

10

10

对融资担保公司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虚假的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拒绝执行监督管理部门防范重大风险措施的行政处罚

11

11

对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并被处以罚款的融资担保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12

12

对典当行收当限制流通物或者处理绝当物未获得相应批准或者同意的行政处罚

13

13

对典当行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行政处罚

14

14

对地方金融组织未与客户签订合法规范的交易合同的行政处罚

15

15

对对地方金融组织未如实向投资者和客户提示投资风险,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的行政处罚

16

16

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活动的行政处罚

17

17

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地方金融组织备案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行政处罚

18

18

对地方金融组织拒绝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的行政处罚

19

19

对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20

20

对个人从事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21

21

对单位从事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22

22

对单位和个人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23

23

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的行政处罚

九、行政强制

共1项

24

1

对非法集资有关经营场所、有关资产的行政强制

十、行政征收

共0项

十一、行政检查

共4项

25

1

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检查

26

2

对典当行经营业务的检查

27

3

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检查

28

4

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行政检查